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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咨询法律问题 来源:黎元君  作者:黎元君    时间:2012-10-31

怎样咨询法律问题

黎元君

   不同的咨询当事人对自己或亲友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所描述的事实、提出的问题、发表的观点、希望得到的回答等均有各自的特点,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律师的解答应当是正确、准确和切实可行的。否则,对咨询当事人产生的感知或理性负面影响较大,甚至误人处理问题。

   咨询当事人向律师提出问题,一般欲得到咨询的问题是什么样的法律问题,对自己或亲友有利还是不利,有理由还是没有理由,怎样解决、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聘请律师需要多少费用,解决问题需要多少时间等。从律师实践方面看,咨询当事人咨询时,应首先客观地陈述已知道的或自己经历的全部过程,以便律师判断,当然,电话咨询受时间限制,很难做到这一点。

案例一

   有咨询当事人打来电话,陈述其朋友借了他3万块钱,书写了借据,他催促了多次,朋友也没有还款。问,可以要求利息吗?有人说过了两年这钱要不回来?这件事,他该怎么办?

   我问他,您朋友是成年人吧?借款的用途?什么时间借的款?  他说朋友是成年人,借款用于做生意,是在两年前借的款。我又问他,借据的文字内容书写了还款的时间吗?他说,没有,只是口头说了几个月就还款。我继续问他,您催款,您朋友书写了还款计划或签字了吗?他回答,没有。您去催款,有证人证明吗?有,他说。哪些人能证明?朋友家里的人。借据里约定了利息吗?他说没有。我还问他,朋友的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在哪里?借据在哪里书写的,款项在哪里支付的等?

    一个简单的借款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也不少。一是,问什么时间借款的问题,以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二是,问借据的文字内容是否书写了还款的时间,也是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三是,问促款时是否有还款协议书等书面证据,还是确定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四是,问催款时有谁能证明的问题,始终还是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问题;五是,问借据内容有无利息的约定,是解决主张利息的事实依据问题;六是,询问他朋友的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在哪里?借据在哪里书写的,款项在哪里支付的,是处理管辖地的问题;七是,问朋友是成年人的意思,是要解决他朋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简单的说,是否应当由他朋友的监护人承担问题;八是,问借款的用途问题,是要解决借款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和由借款人个人承担还是由家庭承担,以及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当然,这还没有穷尽问题,还包括借款人现在的身体情况,例如,借款人是否为精神病人等。如果是,那诉讼时就涉及其法定代理人的问题;如果,借款人现在正在服刑或劳教等,管辖等问题就出来了等。(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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