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村集体土地,根据有关规定和实践,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安置。
这种安置是指被征地农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区别主要是重新获得农用地。
获得农用地的具体办法是:
1、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
2、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
3、承包地流转;
4、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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