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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文峰二街改造法律问题棚户区的识别之一 来源:黎元君  作者:黎元君    时间:2012-10-22

威海市环翠区文峰二街改造法律问题棚户区的识别之一

黎元君

  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是棚户区改造?而不是本案所要主张的维权方案

文峰二街

  “文峰二街(Wenfeng 2 Jie) 在威海城区,属环翠楼街道办事处。北起文峰一街,南至塔山,长137米,宽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1971年建成。1981726日(威政发[81]158号)命名为塔山东街。19861230日(威政发[86]340号)更为今名,以文笔峰(即塔山)及序数得名。”(威海地名网http://www.whsmz.gov.cn/dm/text.php?id=781

文峰二街改造被搬迁户代表冯XX告诉我,他说有人在处理纠纷时说文峰二街房屋改造的性质不是棚户区房屋的改造,而是城中村的改造,因此,文峰二街的被搬迁户不享有国家关于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后来应邀我去了威海市,和文峰二街100多户人家的代表共同研讨文峰二街的改造法律问题,其他三位群众代表的观点和冯XX是一样的,在研讨中,与会的绝大多数群众也表示他们的房屋改造就是棚户区的改造。

 

冯XX等代表的观点当然代表被搬迁户的利益,就他们的认识而言也许带有主管倾向性,因为,毕竟他们是本案的当事人,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问题,这应该是当事人的陈述。至于拆迁人方面的说法,也得当做是一种陈述而已。

 

文峰二街改造的性质是棚户区改造,还是城中村改造,或者是旧城改造,的确对拆迁人、被拆迁户的影响很大。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所涉及到的政策依据不完全一样,所体现的优惠政策的程度有所不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着明显的差别。简单的说,被拆迁人或被搬迁人所得到的补偿安置等利益会因房屋改造的性质不同而不同;拆迁人所进行的建设行为也会因此产生不同金额的经济效益。

 

一、棚户区改造对安置对象的优惠政策的依据

 

棚户区改造要符合以下要求:困难住户的住房得到妥善解决;住房质量、小区环境、配套设施明显改善;困难家庭的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国务院)

 

棚户区改造和旧住宅区整治是一项关注民生、让利于民的系统工程(山东建设厅)。

 

二、具体优惠政策

 

1、未按房改价购买棚户区公有住房的住户,可以先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然后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2已按房改价购买的现住房拆一还一、结算结构差价(注:回迁居民每平方米缴纳300元的结构差价?链接其他地方规定:《落实惠民政策 尽享发展成果》

 

这个优惠政策现住房拆一还一,不是绝对指原房屋的建筑面积,而是有最低保障户型面积,有些地方规定不得小于40平方米,有的规定不得小于34平方米)

 

结算结构差价的“差价”不是指的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即不是如2390元每平方米等),而是指不同结构房屋之间按照基准价格中的重置价格(以下简称“重置价格”)差价计算结构差价。有的地方规定结构差价为100元平方米,有的规定3000元平方米等等。

 

3、已按房改价购买的现住房,对难以支付结构差价款的低收入户,经当地政府统一认定后,可适当予以减免。

 

4实际安置面积超出原有面积,可按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或成本价购买;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按照市场价购买。    

 

5、无力购买超出原住房面积部分的,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对原面积部分确认产权,超出部分按成本租金或廉租房租金水平建立租赁关系。租赁一定时间后,居民具备支付能力且愿意购买的,允许其再购买原租赁部分的住房。  

  

6 对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居民,应当允许其选择租赁方式安置。拆迁补偿安置款专项存储,作为租赁期间的备付租金,逐期用于支付部分房租,也可以作为居民的租赁保证金,以息补租。

 

三、城中村改造的优惠政策

一篇题为《张祖林建议中央补助190亿元支持城中村改造》的文章。可以从侧面反映出,截止现在,国家对城中村的改造还没有像对待棚户区改造那样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否则,张祖林副书记就不会向中央建议:“在金融危机之下,城中村改造正面临巨大资金压力。为此,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祖林在提交全国‘两会’《关于把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工程列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建议》的建议中表示,希望中央在5年内安排补助190亿元支持昆明城中村改造,同时,把昆明城中村改造列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新华网云南频道  2009-03-07来源:云南信息报)

 

我们还可以从《中央党校学员考察杨庄城中村改造经验》( http://www.qianlong.com/ 2006-05-16 04:43:11 )报道中知道城中村改造与棚户区改造的区别:“516日,中央党校全国党校系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题培训班全体学员前往杨庄村考察,去年5月,顺华集团与杨庄村联手实施杨庄城中村改造的经验被党建读物出版社作为全国三个典型范例载入全国领导干部学习读本《五个统筹发展》一书。集体土地实现资产化。......顺化集团与杨庄合作的核心是土地资产化,也就是杨庄村将合作用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后,按30%用于解决农村人口养老医疗等保险费用、30%作为村集体预留处理、40%作价入股与顺华集团组建股份公司的思路,实现土地的资产化。   村民成为物业员工,村民张玉荣在自家的地被征用后,就成为北京顺华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部门的一名员工。”(来源:新京报)

 

从以上报道可知,城中村改造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利用集体土地实现土地资产化,处理村民的就业并改善其生活,同时改变城中村环境,使其融入到城市的大环境中来。虽然,这里面又包括对村民的住房的改善等,但这只是城中村改造的一个方面,与棚户区改造是专门解决城市居民或企业职工住房困难是不一样的。

  

四、旧住宅区改造的优惠政策

 

在这之前有人把旧住宅区改造等同于棚户区改造,其实这种认识是经不起检验的。

 

我们在本文中主要研讨的是棚户区对被拆迁人、被搬迁人的优惠政策,针对的是这些住房困难的群众所享有的受国家帮助的权利。而旧城区的改造所涉及到的拆迁安置情况不是或者不完全等同于棚户区房屋的改造,其优惠政策一般是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规定,而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是来自于中央、国务院的政策,针对的人群主要是住房困难的那一部分人群。

 

至于旧住宅区的改造,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十四)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要力戒大拆大建。要以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为宗旨,遵循政府组织、居民参与的原则,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旧住宅区问题不是改造,而是综合整治,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显然不是像对棚户区那样大拆大建,从根本上让棚户区从地球上消失。

 

从以上对棚户区住房困难群众的各优惠政策与城中村、旧住宅区的情况作简单的对比和分析,也就知道国务院、党中央为关注民生,解决住房困难群众而设立的棚户区改造制度的特别优惠政策。享有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对象就是这一群体,其他城中村、旧住宅区、旧城区的被拆迁人等没有这种优惠政策。您居住的区域是否为棚户区,当地人民政府是否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精神去改造棚户区,就决定了这批群体是否为改善住房而承担重负!如果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那显然不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初衷”!那就应当为解决这个问题去奔走呼号!

 

在以下棚户区识别之二中,主要对棚户区、城中村、旧城改造的含义做一详尽的分析,以供有关当事人参考。

 

[2] [3] [4] 【5】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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